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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功高应得”的错误思想害了我

时间:2015-04-14 15:37:13  来源:广纪宣  作者: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忏悔人:侯泽勇

原任职简历:生于19633月,198810月起在广元市利州区林业局工作,先后任营林股长、林政资源股长、局办公室主任、林业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,党组成员、区绿化委员会专职副主任。

犯罪事实:2010年至2013年,侯泽勇利用担任利州区林业和园林局党组成员、区绿化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职务之便,在林业项目实施过程中向白朝专业合作社、广元市长林绿化有限公司等企业倾斜指标计划数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,先后21次收受企业老板贿赂共81.1万元;收受基层林业站干部职工礼金4.4万元,共计85.5万元。

刑事处分:2014613日,广元市利州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侯泽勇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忏悔书摘录

回顾我任职以来所犯的主要错误,究其根源。一是政治学习不够,对“廉洁”二字认识肤浅。没有深刻认识到“贪腐”问题事关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前途命运,由于认识不到位,在脑海里没有形成较强的廉洁自律意识,自己的行为也自然经不起金钱的诱惑。二是自己长期心存“劳苦功高”思想。由于我在利州区林业系统工作时间长,担任职务久,自认为我为全区林业事业建设做出了大量的工作和显著成绩,劳苦功高,尤其在近几年全区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方面成绩突出,贡献较大,认为自己付出的比别人多,养成了一种“功高应得”的错误思想,因此在收受每一笔违纪违规资金时,开始认为这是不对的,长期下去,要出问题,但是又想,这些钱都是别人在实施完项目,并验收合格后,主动送的好处费,我又没有主动索取,不收白不收,渐渐地思想防线开始松懈,腐化蜕变日益加剧,贪欲之心逐渐膨胀。三是看多了社会上贪腐现象,对自己的贪腐行为心存侥幸。认为社会上比我贪、比我腐的大有人在,自己这点算不了什么,不一定会查到自己。基于上述的错误认识,逐渐滋生了我的腐败思想,没有筑牢“拒腐防变”的铜墙铁壁,导致自己犯下了严重的错误。

当我在贪腐的道路上越陷越深,越走越远的关键时刻,组织及时发现并伸出了挽救之手,及时治病救人。在接受纪委调查的两个月中,我真正感受到自由的可贵,人只有在失去自由的时候,才知道自由的宝贵,但是现在已经悔之晚矣,回想起自己所犯的错误,常常整夜辗转难眠,历历在目的往事让我悔恨不已,常常只能用被子蒙头大哭。早晨醒来,若能听到窗外的鸟叫声、昆虫叫声,对自己都是最大的慰藉,黑白交替的日子,自由已经成为了我最大的奢求…….

 

警钟长鸣:“富与贵,是人之所欲也。不以其道得之,不居也”。侯泽勇忘记了古训,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自己追求利益的工具,利用林业系统的管理漏洞,钻政策空子,搞权钱交易,达到自己敛财的目的。

从侯泽勇的贪腐窝案不难看出,其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,首先是忽视了对党章、廉政准则的学习,没有时刻警醒自己,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没有筑牢;其次是自认为劳苦功高,所拿应是自己所得,长此以往,腐化蜕变日益加剧,贪欲之心日益膨胀,最后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;再次是抱着侥幸心里,总认为有的党员干部也在贪腐而没有被查办,自己运气可能没有那么差。自我安慰、心存侥幸,目无法纪,最终让侯泽勇走上了不归路。  

对于党员干部来说,坚定理想信念是安身立命之本,一定要把党性修身作为终身的必修课,牢记党员身份,牢记党的宗旨,牢记党员义务,才能理想信念不偏,富贵贫贱不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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